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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创智天地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扩初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创智天地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扩初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智天地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为苏锡通行审发〔2025〕18 号。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扩初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创智天地产业园位于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新江海河西侧、沿江公路北侧、江荣路东侧、五台山路南侧(规划道路)

2、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1065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容积率≥1.6万平方米/公顷,绿地率≤12%,建设内容包含生产区:规划标准单层及多层厂房,满足不同智能制造企业的实际需求。公共服务区:作为园区的配套公建,达到园区管理中心、展示中心、招商中心、会议办公等多重功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计划总投资约45000万元人民币。

3、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15.5元/平方米(投标报价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合同履行期限:

为发包人提供从方案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全周期勘察设计服务。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1)中标后15日历天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完成岩土勘察报告。(2)方案设计确认后15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

(制作投标文件时,系统内统一按30日历天填写)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注:中标单位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不得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也不得在设计文件中包含倾向或排斥特定生产厂和供应商的内容。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费用和造成的后果,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设计部分投资估算总额进行限额设计,并满足招标人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南通市及周边同类产业园区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形成市场调研定位分析报告,提供实际的调研数据及技术参数支持,研判未来一段周期内标准厂房的市场需求,从有利于后期招商运营的角度出发,提出合理建议,指导本项目产业园区设计、建设及后续招商运营等各个环节、配合招商对象进行定制设计(如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评奖工作(如有)、配合甲方因项目形态和功能变更对相应方案进行调整,协助甲方调整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及结构专业施工图纸,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在设计过程中的交接应做到细致、认真。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共同与承建单位进行图纸交底和设计交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及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建筑方案设计:确定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单体造型及核心平面功能布置,建筑表现效果图,提供项目总投资估算。

(3)初步设计文件:在获批的方案设计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技术方案和标准,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符合国家各类强制性规范。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室内装饰、室内外消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雨棚幕墙深化、室外道路、综合管网、室外照明、泛光照明、景观设计、智能化、三网通及构筑物、内外供电、供水、厨房专项设计(如有)、人防设计(如有)室内外标识等全部工程扩初设计,提供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4)勘察设计:完成地勘报告,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取得审查合格意见,为设计、施工图提供必需的技术参数。

(5)配合建设单位进行上级资金(专项债、国债)的申报。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发包人提供从方案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全周期方案设计服务。

注:上述服务范围内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咨询资质,应当在得到甲方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该费用己含在中标价中,中标单位资质范围内的不允许分包)。

(6)完成本项目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服务咨询费、交通、食宿费用、所有报批报审及设计评审费用等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设计成果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为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评审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为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将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图纸会审或评审,专家费用由乙方支付且包含在设计费内。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方案设计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设计费不作调整,乙方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

(7)服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及与其他设计单位配合等因素而增加工作量时,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设计费一律不作调整。

(8)须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及结构专业施工图纸,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在设计过程中的交接应做到细致、认真。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共同与承建单位进行图纸交底和设计交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及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如在工程竣工前因为设计规范更新或国家及地方政府新政策等原因导致已完成设计工作任务需要调整,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设计费一律不作调整。

(1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投标人须结合以上要求谨慎报价。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在设计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违约。)

特别提醒:

①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 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执行;

②职称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担过一个项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00 平方米厂房或产业园(工业园)的方案设计。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提供的投标人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方案设计的部分。

 

4、其他: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2)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7)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本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7、本项目严禁递交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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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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