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文化和旅游局大荔县旅游标识系统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P-大荔县-2025-002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旅游标识系统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服务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更正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