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26-2027年度广东区域C型钢及配件集中采购招标编号:WGS-WZ-AZ-2025-ZB-A-23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区域施工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购单位为招标人所属广东区域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集中采购协议,依据集中采购协议与采购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收货人为各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型钢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区域所属工程项目所需C型钢及配件。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确定中标之日起至一年。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年限≥3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厂家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3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不少于2份的2024年以来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牛,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集中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履约能力: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在合同履约期间,因投标人原因(生产周期、产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务保障等)无法履约的,将取消本年度入围资格。
3.1.8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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