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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静海模范幼儿园集中控温施工服务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静海模范幼儿园集中控温施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静海模范幼儿园集中控温施工服务项目、BJCG-TJTT202601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空气源热泵主机安装、热水机和冷水机组安装、控制系统安装、土建施工(设备基础、设备承台、减震降噪、设备机房、设备围栏、检修井等)、供电施工(供电线路、配电柜、断路器、电表等系统所需材料乙供)、供回水系统施工(管路、循环泵、水箱、换热器、阀门、仪表等系统所需材料乙供)、末端施工(风机盘管、地热盘管、暖气片)等。预算金额:40万元,含税。

1.6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上述最先到达者为准)

1.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服务地点

1

静海模范幼儿园集中控温施工

/

1

天津市静海区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统一折扣报价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报价基准详见附件-基准价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上述最先到达者为准)

2.3施工周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2个月完成当期订单的所有工程。

2.4保修期:自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5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高级管理人员交叉复用: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集中控温项目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40万元。

要求:

(1)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2)业绩的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中的采购订单/结算单若通过文件内容可有效判断开始实施时间的,则给予认可,如无法辨识实施时间的不予认可。

(3)业绩的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内的有效订单/结算单累加金额为准。

(4)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识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7资质要求:参选人应同时具备(1)和(2):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8人员要求:

3.8.1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及人像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三类安管人员涉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涉及)及2025年3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社保证明要求:社保证明需要体现参选人公司名称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其中涉及的资质证书须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3.8.2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参选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人员,人员配置详见下表:

★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资料员(人)

施工队伍数量(支)

每支施工队伍人员(人)(至少含安全员/低压电工/焊工/登高人员/非特种作业人员)

小计(人)

1

1

5(1/1/1/1/1)

6

其中:

序号

人员类别

证书要求

1

安全员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

低压电工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

3

焊工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

登高人员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

非特种作业人员

/

6

资料员

/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及人像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安全员涉及)、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施工人员涉及)及2025年3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社保证明要求:社保证明需要体现参选人公司名称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应至少包括个人信息、有效期等;特种作业证涉及复审的须复审合格,如未体现是否复审合格,须提供复审合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其中涉及的资质证书须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2)参选人须承诺为施工队伍中每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险赔付金不少于130万元人民币)。提供承诺书。

(3)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应根据施工需求及时补充或增加施工人员与安全员,要求所提供的施工人员与安全员须满足采购人日常生产配置要求。提供承诺书。

3.8.3须为上述施工队伍中每位人员配备一套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每套有效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见下表,未配备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的人员不计为有效人员。

每套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配置

序号

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

单位

数量

1

安全帽

1

2

五点式安全带

1

3

绝缘鞋

1

4

绝缘手套

1

5

工作服

1

注: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证明材料要求:

(a)如为自有: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中购买方须为参选人,同时发票需要体现出以上所有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明细,如发票复印件中无法体现购置明细的需要提供对应发票的销货清单复印件。

(b)如为租赁:需要提供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租赁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出以上所有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明细、数量、出租时间,合同有效期等内容,合同承租人需为参选人,同时提供出租人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购买的发票复印件。

3.8.4三类安管人员和施工队伍人员不得交叉复用。

3.9有效资源配置:参选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套有效资源配置,配置详见下表:

每套配置数量

货运车辆(核载质量≥2.5吨)

汽车起重机(起重量≥25吨)

发电机

电焊机

回弹仪

地阻仪

水准仪

经纬仪

万用表

顶管机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小计

1

1

1

1

1

1

1

1

1

1

1

11

注:

(1)车辆要求(货运车辆、汽车起重机):

a.车辆如为自有:需要提供检验记录为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需包含车辆信息页、年检页、核定载人数)复印件/扫描件(如因国家政策为免检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车辆所有人须为参选人;

b.车辆如为租赁:需要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信息(车牌照号、车辆品牌等)、数量、出租时间、合同有效期等),同时提供出租人车辆检验记录为有效期内的行驶证(需包含车辆信息页、年检页、核定载人数)复印件/扫描件(如因国家政策为免检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车辆所有人须为出租人;

c.其中货运车辆核载质量≥2.5吨,汽车起重机起重量≥25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源配置要求(发电机、电焊机、回弹仪、地阻仪、水准仪、经纬仪、万用表、顶管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a.如为参选人自有: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中购买方须为参选人,同时发票需要体现出以上所有资源配置明细,如发票复印件中无法体现购置明细的需要提供对应发票的销货清单复印件。

b.如为参选人租赁:需要提供资源租赁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出以上所有资源配置明细、数量、出租时间,合同有效期等内容,合同承租人需为参选人,同时提供出租人购买以上资源配置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参选人须承诺工程量增加时适当增配车辆、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工器具。要求所提供车辆、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须满足采购人日常生产配置要求。

(4)参选人须承诺应根据施工需求及时补充或增加其他施工资源、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天津市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参选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3)参选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3.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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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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