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新型可剥离膜凝胶去污剂制备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新型可剥离膜凝胶去污剂制备服务(采购编号: 404C-XJD-26-00005 ),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新型可剥离膜凝胶去污剂制备服务。
2.2服务地点: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
2.4服务范围:关键材料制备指导阶段,乙方需提供带电纳米材料SiO2/Al2O3复合微球材料的制备、表面电子结构调控及Zeta电势表征测试的全过程技术指导,确保纳米材料具备对目标放射性核素的高效捕获能力。凝胶配方与复合工艺开发阶段,乙方需协助甲方完成基础液态去污剂(表面活性剂、络合剂等)的配方设计与优化。重点指导纳米材料在液相中的高效、稳定分散工艺(如超声参数设定)以及成膜剂的筛选、添加及浓度调节,以优化凝胶的成膜性能与力学强度。模拟实验与性能评价支持阶段,乙方需能够协助建立以Ce等为模拟核素的实验,提供去污效率测试、成膜时间测定、膜层拉伸强度及剥离性能评估等关键实验的方案设计与操作的指导,协助达成项目核心考核指标。实地应用技术咨询阶段,乙方需针对放射性厂房表面(如自流平地面、不锈钢设备表面)的实际污染状况,提供新型去污剂施工工艺、现场操作规范、适应性调整方案及去污剂效果初步评估的现场或远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与知识转移阶段,乙方需根据项目研发阶段的关键技术需求,为项目团队提供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内容涵盖纳米材料特性、凝胶制备工艺、性能测试方法及辐射安全防护要点,确保技术能力的有效传递和团队整体水平的提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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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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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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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黑灰名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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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