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538
二、项目名称:吊黄楼库房病历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重庆来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回龙路90号6幢33-4号 | 183,958.00元 | 合计(总价):18395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重庆来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吊黄楼库房病历搬迁服务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保障档案物资完好无损地搬运,确保档案不破损。打捆和档案按顺序下架、装箱、打包、搬运、拆箱并上架,上架过程中发现顺序错误,需按顺序重新上架。在搬运过程中有遗失档案、货架的情况发生,向医院支付违约金1万元/捆或1万元/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医院损失的,还要赔偿医院损失,并由供应商负责由此引发的其他所有问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完成全部搬迁工作。 | (1)所有负责打捆、运输、上下架工作人员动作应轻、稳,防止损坏病历,同时注意自身安全。(2)按照编号的顺序进行搬运。(3)卸货时,按照每捆的编号顺序进行清点和上架,上架时必须确认编号顺序连贯无误,放置的最后一捆带有“完毕”字样标识,防止病历丢失。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庆(采购人代表)、王意东、王文杰、曾义、张光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150025210200008090;
2.品目名称:C99000000 其他服务;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监督机构: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