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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复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5200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农局函[2025]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复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复核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亩(均是新建工程),其中旱田27.62万亩,水田22.38万亩。
2.3建设地点:密山镇、富源乡、裴德镇、柳毛乡、兴凯湖乡、兴凯镇、和平乡、二人班乡、当壁镇、承紫河乡。
2.4服务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2.5招标范围:完成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复核工作,并出具技术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37742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并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体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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