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3-00091
项目名称:沈河区违法建筑及违规广告、牌匾、旗飘、围挡等(可核量计算部分)的拆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100
对北站街道办事处、朱剪炉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违章建筑及违规广告、牌匾、旗飘、围挡等(可核量计算部分)进行拆除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100
对南塔街道办事处、五里河街道办事处、马官桥街道办事处违法建筑及广告、牌匾、旗飘、围挡等(可核量计算部分)拆除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100
沈河区滨河街道办事处、万莲街道办事处、东陵街道办事处违法建筑及广告、牌匾、旗飘、围挡等(可核量计算部分)拆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100
沈河区皇城街道办事处、风雨坛街道办事处、泉园街道办事处违法建筑及广告、牌匾、旗飘、围挡等(可核量计算部分)拆除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 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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