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公路运输及库房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SH-25-02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公路运输及库房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公路运输及库房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铁融祥投资有限公司受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现就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公路运输及库房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本次招标按照程序公开、竞争公平、授标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
(1)采购内容:
①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长途公路运输服务和库房作业服务。所运货物以小件快递为主,不含危险品和生鲜类食品,提货地点及库房作业地点为上海市的5间仓库。库房作业内容主要包括:货物交接、清点、打包、装车卸车、贴标、拼箱装箱、理货、分拣、签单及现场调度等。5间仓库地点如下:园中路库、外高桥库: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桥仓库:上海市松江区;招商仓库:上海市奉贤区;浦江仓库:上海市闵行区。
②车辆要求:投标人需至少提供3辆自有或租赁的全封闭货车(包含重型牵引车)用于本项目运输作业,车长不得低于4.2米。
③人员要求:3名驾驶员(投标人可连车带驾驶员一起租赁,租车合同上注明驾驶员信息,驾驶员可同时负责库房作业)。
④运输时效:本项目包含正向运输和反向运输。反向运输为招标方客户需要退货时,投标人须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将所退货物返回至上海仓库。运输线路及时效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⑤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方作业标准进行公路运输作业和库房作业,严守运输时效,接受招标方考核。具体作业标准及考核要求见投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服务费结算方式:
本项目招标人以投标人所运的单批货物的总重量乘固定单价的方式向投标人清算运输服务费。运输服务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公路运输和库房作业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高速费、路桥费、装卸搬运费、人工费、包装服务费、货物保险费、物流责任险、管理费、培训费、签单返回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人只清算运输服务费,投标人须将库房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纳入运费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收取运输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反向运输产生的运费单价为正向运费单价的95%。
(3)全年预估作业量:本项目全年累计发运货物总重量为100万公斤,具体发货重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价格不上涨、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双方对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无异议情况下,可续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卸服务和道路货物运输或普通货运;
-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未被国铁集团纳入不良供应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