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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海关缉私分局2026年度物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Z-20250512SZ

项目名称:沙湾海关缉私分局2026年度物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沙湾海关缉私分局2026年度物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1

提供“沙湾海关缉私分局2026年度物业一体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该项目为连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评估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响应;(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至 2026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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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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