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235
二、项目名称:石钟镇前锋村运营服务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简州空港青野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872号1栋1单元13楼 | 1,021,000.00元 | 90.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简州空港青野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4990000 | C14990000 其他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 | 石钟镇前锋村运营服务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述和、孙连岭、张一兰、张健、温佐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下浮10%(保留两位小数)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累进法计算公示为: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金额×1.5%×90%计算,成交金额(100-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金额×0.8%×90%,分别计算后结果累计相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65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557,预算品目:其他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采购包1预算金额:1060000元。采购包1最高限价:10600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1、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包1共12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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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