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海上风电场(A、B、C、D项目)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技术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江某海上风电场(A、B、C、D项目)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海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海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要求,针对A、B、C、D项目分别开展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工作,工作的内容、深度等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及浙能集团有关规定,出具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相关附件,并确保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协助招标人备查。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如下资质及业绩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申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资格预审申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6.申请人资质:同时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7.申请人自2022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国内风电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预审申请均无效。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