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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一标段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一标段 已由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2.3招标规模:天誉1-5号、丰泽花园一小区、金地佳苑、工行土楼等道路拆除及恢复、采暖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雨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774.867039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A1522002026010401001001 标段名称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774.867039 工期(日历天) 33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含施工员1名、质量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3其他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十、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并且明确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政府投资工程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条件,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⑤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8)①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对于不同专业或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组合,联合体单位资质组合达到资格审查要求即可,资质的认定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担工作。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9)①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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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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