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苑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5〕43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秦都区渭河南岸河道范围内,东至陇海铁路桥,西至渭河一号桥西侧橡胶坝口,南至河堤路,北至渭河。;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5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植被修复、园路广场、照明、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现有建筑改造、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及中水灌溉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95962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4388100元);
2.4 计划工期:37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南苑生态修复工程;标段编号: E6104003516vdwrczvo2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南苑生态修复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南苑生态修复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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