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A14042120260107000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招标项
目编号ZFA140421202601070001-01)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长上发改审字〔2025〕76号、长上发改审字〔2025〕12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
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其余由区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政府工程
建设和城乡改造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
2、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上党区主城区黎都街、迎宾街、新建南路、
古韩中路、光明南路、正大南路、府后西街7条道路原雨污合流管道进行排水防
涝设施改造,新建雨水管道15.264km(雨水主管7855米,雨水支管1485米,雨水
连接管5924米),污水管道6.632km(污水主管5513米,污水支管1119米),增设
智慧管网设施。同时对开挖管线沟槽范围道路、绿化及交通设施等进行恢复。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物探及其相关后续服务等;本工
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服务期限: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
程勘察物探测试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
察能力,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保缴纳凭
证及社保明细或个人社保证明(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
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为准。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网页
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8日起至2026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