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ZX-26B001
项目名称:北环路(有机园区延伸段)(一标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8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项目施工情况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环路(有机园区延伸段)(一标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环路(有机园区延伸段)(一标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书)
(5)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简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可只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若不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②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