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02-611025-04-01-898710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国投泓沅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
2.2 工程规模:张家巷子引线雨污分流改造提升,青槐社区至太平社区河道污水主管网约2公里。;
2.3 项目投资总额:25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10003551m2aqxi6od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张家巷子引线雨污分流改造提升,青槐社区至太平社区河道污水主管网约2公里。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全过程。;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或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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