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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建设项目兴洋、盐黄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2-YCWF-G2026-0001

项目名称:亭湖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建设项目兴洋、盐黄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30.000000万元;采购包4: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采购包1: 30万元(15万元/年)、采购包2: 30万元(15万元/年)、采购包3: 30万元(15万元/年)、采购包4: 30万元(15万元/年))

采购需求:

亭湖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建设项目兴洋、盐黄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采购,本项目分为四个采购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包1:兴洋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A组):服务范围为亭湖区南洋镇、新兴镇、便仓镇和新洋经济区,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稻麦绿色丰产集成技术示范支撑、“四情”(苗情、病虫情、墒情、灾情)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上传“苏农云”平台、协助南洋镇大地绿家庭农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挂钩指导服务辖区内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装备的示范展示和推广应用,按农时季节、主体需求组织实用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协助完成 “新农人”培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采购包2:兴洋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B组):服务范围为亭湖区南洋镇、新兴镇、便仓镇和新洋经济区,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稻麦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支撑、“四情”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上传“苏农云”平台、协助新兴镇山磊家庭农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挂钩指导服务辖区内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装备的示范展示和推广应用,按农时季节、主体需求组织实用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配合完成 “新农人”培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采购包3:盐黄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A组):服务范围为亭湖区黄尖镇、盐东镇和宝瓶湖街道,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稻麦新品种综合展示技术支撑、“四情”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上传“苏农云”平台、协助黄尖镇花川家庭农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挂钩指导服务辖区内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装备的示范展示和推广应用,按农时季节、主体需求组织实用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配合完成 “新农人”培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采购包4:盐黄片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团队(B组):服务范围为亭湖区黄尖镇、盐东镇和宝瓶湖街道,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盐渍化改良技术示范支撑、“四情” 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上传“苏农云”平台、协助盐东镇香兰葡萄种植园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挂钩指导服务辖区内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装备的示范展示和推广应用,按农时季节、主体需求组织实用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配合完成 “新农人”培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当年服务完成后,提供全年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台账资料,进行绩效指标考评,经考评合格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考评不合格将不再续签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2024/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包3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包4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单位须为从事农业科研或农技推广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类院校下属单位,或具备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

采购包2

1.投标单位须为从事农业科研或农技推广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类院校下属单位,或具备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

采购包3

1.投标单位须为从事农业科研或农技推广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类院校下属单位,或具备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

采购包4

1.投标单位须为从事农业科研或农技推广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类院校下属单位,或具备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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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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