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电化学储能电站便携式检测一体机软件平台研发与集成测试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1-08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电化学储能电站便携式检测一体机软件平台研发与集成测试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储能电池随着电站运行时间增长而劣化、电站亟需定期检测消除运行安全风险等问题,研制储能电站便携式带电检测一体机,为现有储能电站提供快速、便捷、数字化的检测服务辅助场站运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一套电池储能便携式检测一体机。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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