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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国物流徐州工程机械智慧产业园(一期) 施工总承包

中国物流徐州工程机械智慧产业园(一期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物流徐州工程机械智慧产业园(一期)已 由徐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徐开经发备(2025)30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中物流(徐州)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国物流徐州工程机械智慧产业园(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中国物流徐州工程机械智慧产业园坐落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山路南侧、永宁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中国物流徐州工程机械智慧产业园整体规划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总建设用地面积24万平方米。本次项目(一期)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1.2万平方米,建安费约8189.2086万元,其中1#建筑面积14310.49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189.2086万元。

2.1.4工期要求:2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4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经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交通、市政、绿化等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或工业厂房(包含该厂房内的办公、科研等区域)。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业绩录入时施工许可证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均上传到“中标通知书”模块内。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1)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2)迁移厂址的建设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7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投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江苏省公共资 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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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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