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高新区“绿电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遵义市高新区“绿电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已由红花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7-520302-07-05-444589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诚湘鑫创水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用 615Wp 单晶 N 型光伏板,采用“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模式,利用建筑屋顶面积共计 47.91 万平方米,建设屋顶分布 式光伏电站 80.88MW,其中装机容量:一标段5.63MW,二标段4.06MW,三标段2.03MW,四标段3.54MW,五标段3.98MW,六标段 5.95MW,七标段5.79MW,八标段5.79MW,九标段1.36MW, 十标段2.06MW,十一标段2.65MW,十二标段5.85MW,十三标段5.85MW,十四标段5.695MW,十五标段5.695MW,十六标段5.24MW,十七标段5.24MW,十八标段4.47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防水修复、加固等。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5.1设计内容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5.2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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