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R-2026-0106
项目名称:2025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蓝田县白牛河及樊沟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蓝田县白牛河及樊沟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蓝田县白牛河及樊沟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须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招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三个月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