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机务段机车高价互换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HJW2026-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机务段机车高价互换配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机务段高价互换配件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高价互换配件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 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④ 供应商须为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授权销售及对产品售后承诺证明的原件。
⑤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⑥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成功实施的业绩,报价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业绩证明。
⑦ 执行《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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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