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已由韩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505-610581-04-01-89879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韩城市城市清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韩城市区、龙门镇、经开区、金城办、芝川镇、芝阳镇、庄镇、板桥镇、桑树坪镇。;
2.2 工程规模:购置韩城市污水处理厂、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和经开区、金城办、芝川镇、芝阳镇、庄镇、板桥镇、桑树坪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厂对应的特许经营权;建设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1.建设象山矿疏干水回用工程,并配套建设回用水池及出水泵站;2.建设西庄镇污水处理厂、桑树坪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3.建设污泥干化工程;4.建设中水收集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161083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标段编号: E6105003526a8ki5d4z8001;标段类型: 设计;;
2.6 招标范围:标段1: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岩土勘察,施工范围内的初勘、详勘、管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招标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招标及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给排水相关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给排水相关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须满足上述设计负责人所有要求的资格。。
3.2 标段名称: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申请人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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