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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代煎中药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其工 招标公告 N1 T 蛋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代煎中药辅助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代煎中药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1、招标编号:JSNJCG-2026-992
2、项目概述:代煎中药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3、招标内容:
3.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代煎中药的辅助工作业务外包,包含但不限于:饮片扫码交接及场内驳运,代煎中药打包出库及贴标,以及医院代煎中心在工作时间内交代的其它事项。
3.2.项目预算:44.42 万元(含税)。
3.3.服务期:12 个月(实际开始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时间)。
3.4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各环节限价如下表:
| 作业环节 | 结算分档 | 最高限价(含税) | 权重 |
| 代煎中药辅助环节 | 月日均单量≤1000件 | 1.220元/件 | 48% |
| 月日均单量>1000 件 | 1.113元/件 | 52% |
注:
1、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同一环节中各月业务量区间报价需按业务量区间递增呈现价格递减的趋势,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采购已充分考虑了市场劳动力价格波动,因此在本合同周期投标方需严格按此次报价执行,投标方不得在执行过程中以此理由要求提高本次报价。
3、结算方式:实际业务量实行超额累进结算方式;以月日均业务量作为结算依据,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日费用,日费用乘以月运行天数计算月度费用。
当月结算费用=(第一档月日均业务量×第一档单价+第二档月日均超额业务量×第二档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当月考核费用。
3.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2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4.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4.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5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核实信息为准)
4.6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7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8 投标人须提供1 份自2023 年1 月1 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 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另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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