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604]ZMGC[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南滨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项目(南炮台至太湖路段)(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36号移动通信大楼 | 4,137,045.66元 | 9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滨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项目(南炮台至太湖路段)):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 南滨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项目(南炮台至太湖路段) | 海康威视、龙达威、中国移动等 | iDS-TCEC00-G、iDS-TCVC00-HBZZ、iDS-TCVC00-HBZZ等 | 1 | 项 | 4,137,045.6600 | 4,137,045.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何文斌 |
| 评审专家: | 黄宁 、 甘坤耀 、 张雅云 、 黄培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代理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0%;[100-500]万元 1.1%;b、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滨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项目(南炮台至太湖路段):3.96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结果均通过。2、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结果均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