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列入养护工作计划,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及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吉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1)路面改造工程:龙东线(G334),起点位置夹皮沟镇,起点桩号K296+550,终点位置红石镇,终点桩号K349+869,二级公路,53.319公里;龙东线(G334),起点位置桦甸市,起点桩号K393+310,终点位置西岭屯道口,终点桩号K407+694,二级公路,14.384公里;黑大线(G202),起点位置吉林市城管止点(万科道口),起点桩号K876+452,终点位置口前镇,终点桩号K887+876,一级公路,11.424公里。
(2)吉林市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后续计划中拟实施的养护工程项目(不含路面改造工程)。
注:以上工作量仅为计划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按吉林市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实际发生计算。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阶段: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其中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外业验收申请,收到“外业验收会议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收到“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后期配合阶段:自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复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其他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起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其中自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起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后期配合阶段:自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复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JL26SJ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批复的二级以上公路(含二级公路)路面养护大、中修工程(或路面改造工程)设计业绩,累计不少于50公里(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仅指根据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和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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