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宁县鸣沙镇基础设施及美丽家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中宁县鸣沙镇基础设施及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年中宁县鸣沙镇基础设施及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为历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结存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鸣沙村8队(1)道路工程。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长0.56公里,路面宽5.5—6.0米。(2)渠道砌护工程。砌护渠道总长0.11公里,采用U型预制混凝土板全断面结构。安装混凝土排水管30米。(3)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维修改造宅前硬化场地共220平方米。安装混凝土路缘石总长1126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
(2)鸣沙村10队(1)道路工程。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长1.21公里,路面宽4.0—5.0米。配套道口标柱4根,标识牌11块,减速带6道。(2)渠道砌护工程。砌护渠道总长0.07公里,采用U型预制混凝土板全断面结构。翻建方涵1座。安装混凝土排水管25米。(3)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宅前硬化场地共239.5平方米,维修改造宅前硬化场地共92.9平方米,恢复宅前红砖场地共136.30平方米。铺设植草砖面积共637.9平方米。新建散水面积共294.9平方米,砖墙13米。安装混凝土路缘石总长2653.1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3盏。
(3)鸣沙村11队(1)道路工程。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长1.13公里,路面宽4.0—5.0米。配套道口标柱8根,标识牌10块,减速带12道。(2)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造广场1处,包括新建塑胶篮球场200平方米,花池1个,安装预制混凝土廊架1座,配套桌椅。铺设面包砖面积1075.41平方米,植草砖65.3平方米。安装窗户防护栏3个,太阳能路灯20盏。
(4)鸣沙村14队(1)道路工程。硬化巷道长0.46公里,混凝土路面宽2.5—4.5米。改造沥青混凝土巷道长0.46公里,路面宽4.0—5.0米,新建沥青混凝土巷道长0.33公里,路面宽4.0—5.0米。配套道路减速带9道,标识牌9个,道口标柱4根。(2)渠道砌护工程。砌护渠道总长0.41公里,采用U型预制混凝土板全断面结构。配套改造农桥4座。(3)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造广场1处,包括新建树池1个,景墙10米,安装预制混凝土廊架1座,配套桌椅。新建宅前硬化场地共50.41平方米,恢复宅前硬化场地共149.18平方米。铺设面包砖共370.0平方米,植草砖共635.46平方米。安装混凝土路缘石总长3667.22米。新建散水面积共199.2平方米,砖墙9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宣传栏2个。(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中宁县鸣沙镇鸣沙村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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