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SZMZ-G2026-0002 项目名称:鹿河管理区环境卫生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3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元整(¥3320000.00)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鹿河管理区环境卫生服务外包。(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若为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1本项目拟投入用工人员人数要求:至少5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现场管理人员2人,年龄≤55周岁;机动工5人,驾驶员3人,压缩车倒桶工2人,垃圾分类收集员5人,公厕保洁员5人,道路保洁员30人,除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外其他岗位人员年龄≤69周岁。提供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3.3.2中标企业须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按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3.3本项目拟投入基本装备配备要求:洗扫一体车1辆、压缩式倒桶车2辆、电动快速保洁三轮车6辆、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5辆、铲车1台、电动扫地车1台。投标人须承诺以上装备在合同签订前配备齐,并在本项目区域内专车专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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