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C-HJL2025-024
二、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工业路2号1栋102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680,000.00元 | 87.6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服务类(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运营管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6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向宁、陈浚铭、刘忠生、赵新荣、范建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结算时以项目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收取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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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 4444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须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正本壹份、副本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