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概况
鉴于招标人已与启动区创新坊一期项目住宅部分、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北区、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南区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就工程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按照项目分包计划,现对启动区创新坊一期项目住宅部分、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北区、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南区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工程采暖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启动区,宗地编号为XACR-2024-008,住宅部分地块编号为E01-05-08、E01-05-23、E01-07-02、E01-07-
3。
2.2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6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商业、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同步建设公服配套等工程。
2.3计划工期:
| 序号 | 标段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1 | / | 2026年2月10日-2026年12月29日(总日历天数:322天) |
2.4招标范围:
启动区创新坊一期项目住宅部分、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北区、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南区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工程采暖专业分包工程需投标人完成的施工内容如下: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启动区创新坊一期项目住宅部分、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北区、启动区创新坊二期项目住宅部分南区标段一05-08地块、05-23地块、07-02地块和07-03地块图纸范围内采暖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完成资料编制归档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自换热站(二次管网)出墙、顶板1.5米预留接驳点以下到用户末端的所有采暖管道包括地暖(不含室外埋地部分)、室内二次管网出结构外墙、顶板1.5米预留接驳点包括室内结构外墙、顶板防水套管封堵,热力小室/入口、散热器系统、空调新风、热回收水系统(不含设备)等各系统的设备、材料、阀部件的选型、复试、供应、安装、防火封堵、测试、调试等。负责系统各项试验及调试、维修更换、安全文明施工及各项验收;变更、洽商签证、施工图纸及方案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实体、辅助工作内容,提供原材资料8套及完成资料归档、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与之相关的工作内容,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负责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以及与建设方、甲方、设计方、监理方等相关单位进行的协调配合工作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是否兼投兼中:否
2.7其他:无。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能
3.2投标人必须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名册内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各个标段同时投标报价。
3.5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施工组织实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3.5.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住宅工程施工业绩。
3.5.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技术人员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能到现场履约,不能按时履约取消中标资格。
3.5.5资信要求:近五年内无不良施工记录,与招标人无任何不良纠纷记录。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禾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6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且需办理雄安分公司并提供雄安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7投标人需是中铁建工集团的合格分包商,如不是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办理准入后方可投标。
.5.8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3.5.9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方批准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中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及因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发生的费用变化。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3.5.10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雄安新区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如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3.5.11投标人的人员履约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投标人需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应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方可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投标人任何人员,投标人应予以撤换。
4.招标文件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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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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