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4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蔺县交调站和车牌识别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价格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合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泸州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2304343309100047792,更正为: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价格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泸州蜀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010120000017898。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