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7109260112164627-17303621
项目名称:2025年泖港镇第三批沿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预算编号: 1726-109184210, 1726-K10907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21788.03元 (国库资金:1221788.03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21788.0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泖港镇第三批排污口整治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21788.03
简要规则描述:2025年泖港镇第三批沿河排污口整治项目,对涉及11个村,共381个沿河排污口进行整,项目包含DN200 HDPE缠绕管、DN300拖拉管、DN110 UPVC管、钢筋混凝土沉泥井、钢筋混凝土跌水井、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排口封堵、场坪修复、绿化修复等。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4、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属于投标人名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市无备案在建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上海建筑业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5、本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文相关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承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