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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武城县防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六标项目部水泥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武城县防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六标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水泥,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武城县防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六标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对8条河道进行清淤、衬砌,包括蔡村沟、二屯沟、三支沟、马良庄村西沟、左路边沟、右路边沟、改碱沟(部分)、七机营北沟,其中清淤总长13.90km,衬砌总长6.01km;新建、改建、维修各类建筑物共计20座,其中泵站2座、水闸13座、桥涵5座;新建、改建六五河右岸管护道路、蔡村沟南北向防汛道路、蔡村沟东西向防汛道路、老城镇防汛物资运输道路、利民河左岸管护路、利民河北支右岸管护路,总长9.42km;头屯泵站、利民河泵站的信息化提升改造等。

2、采购范围:武城项目水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4500

合计

4500

说明:

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采购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税费、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试验检测费、装卸费;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

2、交货时间:收到买方发货通知3日内。

3、交货地点:武城县防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六标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期结算,每期暂定6个月以内,以项目实际资金情况为准。双方对账无误后对材料结算单进行有效确认。即结算单需加盖买卖双方公章方认为是有效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需在确认结算单有效后,3日内开具结算单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先货后款,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付款,买方收到 100 %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97%的货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质保期自双方最后一次供货且所供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6个月,期满后的30日内,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4)买方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农行保理e融、建行e信通或电建融信等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票据支付限期根据买方财务情况进行调整,如产生贴息等费用,由卖方承担。除合同账号以外,其它帐号买方不办理款项支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若因买方资金不足等其他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买方可以顺延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充分理解,给予延期付款期限,不视为买方违约,不计利息。

5、质量要求:

(1)货物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标准。卖方供应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42.5/32.5,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标准的要求;

(2)水泥细度≤10%,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10小时,28天抗压强度≥标准抗压强度;氧化镁含量≤5.0%,三氧化硫含量≤3.5%;

(3)水泥外包装袋应标识清晰,包含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等信息。水泥应包装完好、无漏气、破损等;

(4)卖方必须接受买方对其所供水泥生产、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卖方对此无异议。买方有权派质检人员驻场监督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检卖方拌和设备,试验器具。

(5)卖方需保证提供的产品在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 6 个月。自双方最后一次供货且所供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3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更换费、材料费等费用。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卖方需无条件接受买方对生产、供应过程的质量监控,买方质量监控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质量责任。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6)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水泥制品销售资格。

2、供应商具有类似的相关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足条件的,仅需提供注册年份-至今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后扫描粘贴);或供应商开户行出具的信誉证明文件(评级证书或证明,2024-2025年度)。

4、本次采购响应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响应。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响应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或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3、保证金采用在线收取方式,由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保证金必须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

4、采用保函形式的请将保函原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创意大厦7号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854252353,建议提前一天。

5、如有围标、串标行为,响应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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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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