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4]ZZXX[GK]2026001
项目名称:诏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指挥中心后台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9,475.00元
采购包1(诏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指挥中心后台维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09,47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9,47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070200-硬件运维服务 | 诏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指挥中心后台维护服务 | 1(项) | 否 | 主要服务内容:全县范围内各交通要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和零星维护。 1)对诏安县境内的道路、城区和园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排除安全隐患。 2)对城区已建设的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3)对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标识、标牌进行维修。 4)对磨损、模糊的道路标线进行擦除并重新绘制。 5)对被损坏的道路隔离护栏进行维护、维修。 | 709,475.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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