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T2026-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张浦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商务要求-2.付款方式--2.2 进度款:原要求“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
变更为:“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前三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由甲方向物业服务公司按实际金额支付;第四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金额支付。”
更正事项二:
原谈判文件第六章 采购合同文本—第四条 付款约定—2.付款方式--2.2 进度款:原要求“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
变更为:“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前三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由甲方向物业服务公司按实际金额支付;第四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金额支付。”
更正日期:2026-01-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