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裕卓磋商(服务)2026-02号
项目名称:青海某单位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1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1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项目概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青海某单位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年
(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分年度续签)
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
肉类、米面油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蛋类、奶制品类、饮料、调味品类等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分年度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开标前现场查询);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至 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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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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