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设备设施改造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LMQJAQSCF2026016500123i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供电设备设施改造更新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设备设施改造更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编号:WTJJDZ2026G-012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1 接触网作业车辅助发电机 EDL20000TE 台 6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2 重点场所防侵入报警系统 RS485和TCP/IP双通讯/断线/短路/防拆/失电/故障等报警方式 套 18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3 救援起复设备 ZFG-300 套 10 与乌鲁木齐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并由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4 自动气体(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装置 自动报警系统:气控盘型号GST-QKP01H型,七氟丙烷罐体型号GQQ120*2/2.5(双罐体) 套 25 七氟丙烷控制系统25套(含GQQ120双罐体25套)。其中哈密供电段15套,乌鲁木齐供电段10套。
2 4 自动气体(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装置 自动报警系统:气控盘型号GST-QKP01H型,七氟丙烷罐体型号GQQ90/2.5(单罐体) 套 1 七氟丙烷控制系统1套(含GQQ90单罐体7个)。其中喀什基础设施段1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2、报价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包件2: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者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
2.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两年内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3.报价人需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4.报价人无社会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5.报价人需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新版检测报告。
包件3: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者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
2.报价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包件4:
1.报价人需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两年内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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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