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3]ZFCGFJCY[CS]2025001
项目名称:中医馆与儿童孤独症项目建设第二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包1(中医馆与儿童孤独症项目建设第二批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中医馆与儿童孤独症项目建设第二批采购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及配套 | 1(批) | 否 | 满足科室需求 | 89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旧版注册证需附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1-19 至 2026-01-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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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