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6-003
项目名称: 贵南县过马营镇清洁能源供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南县过马营镇清洁能源供热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对贵南县过马营镇沿街商铺进行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格条件:
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b.供应商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c.委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d.参加本项目的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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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