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页岩油卸油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用乙方自有设备,在页岩油敞口拉运工作中提供卸油服务,卸油后将含水油管输至已建试验站。在卸油服务现场、因卸油服务直接产生的在合理范围内的电费由招标人承担,所需站内天然气由招标人提供。;
2.2 招标范围:对页岩油敞口拉运提供卸油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 页岩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各处理站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635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承诺:(1)可 24 小时不间断对页岩油敞口拉运提供卸油服务,满足招标人施工需要;(2)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本项目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有有效的老化油处理技术服务资质。本项目不承诺给中标或入围企业及队伍办理或协助办理资质。如涉及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不能提供原件影印件的,应出具集团公司资质证书证明文件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小组书面证明原件影印件,证明须加盖公章。
3.6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或大庆油田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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