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ZY[GK]2025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引进第三方护工护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00,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第一医院引进第三方护工护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4019900-其他医院服务 | 护工护理服务 | 1(项) | 否 | 1、患者需求的整体护理服务(非无陪护病区) 1.1为医院病房提供陪护服务,在全院范围内经医院授权后开展患者付费的陪护服务,协助医院规范病区环境,以期达到提升服务、改善病房环境等目的。 1.2服务区域:一般为普通病区(包含产科陪护)、门诊、急诊等病区。 2、医院科室需求的整体护理服务内容及区域 有护工需求的科室,向医院按程序申请护工开展整体护理服务,经医院批准后为需求科室提供陪护服务,服从需求科室对患者护理服务的要求,所产生的护工工资由医院与中标人按实结算。 3、“无陪护”病区护理服务内容及区域 莆田市第一医院作为莆田市“无陪护”试点医院,护工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14〕110号)、《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涉黑涉恶护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莆卫医政发明电〔2023〕151 号)及《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闽卫医政〔2022〕87号)及《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医保综[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结合我院生活护理开展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引进第三方护工公司,在骨科二区、骨科三区、神经内科、妇科一区、妇科二区、中医肛肠科等11个病区逐步开展“无陪护”试点病房。 | 7,2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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