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6-XJT28-FK005-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保障油田新部署井如期开钻,加快钻前工程施工进度、减少前期准备时间,根据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需就新上钻井(含老井)打水井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开发事业部所属270口井(其中包含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开发事业部实施的20口井)打水井及配套服务。
配套服务包括打水井前期的取水备案办理,完井后水质检测报告的办理。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
2.6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沙漠或戈壁地貌打水井的业绩1项,所对应水井深度在80m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井号、地貌描述、服务时间、作业内容等);
(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对应业绩的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4)业绩按单井井次计。
3.3人员要求:
3.3.1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
3.3.2投标人应当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资料提供形式:
(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
(2)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员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种社会保险。
(3)承诺书。
3.4设备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1套完整的打水井设备。1套完整设备至少包括:水井钻机1台、自卸车(或随车吊)1台和发电机1台。
资料提供形式:
(1)设备清单;
(2)水井钻机及发电机提供设备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自卸车(或随车吊)提供车辆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3.5 QHSE要求:
3.5.1 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2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最近三年(2023-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5提供承诺。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3.9.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9.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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