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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化新建200万吨每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压力容器

乌鲁木齐石化新建200万吨每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压力容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120-WZ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石化新建200万吨每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压力容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一般压力容器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具体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序号

位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D-01203

PX缓冲罐

1

 

2

D-01802

干燥尾气缓冲罐

1

 

3

G-01802

干燥尾气气液分离罐

1

 

4

R-01801

高压尾气催化反应器

1

 

5

D-02102

浆料调配喷淋罐

1

 

6

D-02103

凝液罐

1

 

7

G-02101

第一加热器凝液罐

1

 

8

G-02102

第二加热器凝液罐

1

 

9

G-02103

第三加热器凝液罐

1

 

10

G-02104

第四加热器凝液罐

1

 

11

G-02105

第五加热器凝液罐

1

 

12

G-02108

高压蒸汽凝液罐

1

 

13

G-02301A/B

PTA干燥机凝液罐

2

 

14

G-03401

3.0MPaG蒸汽闪蒸罐

1

 

15

G-03403

0.35MPaG蒸汽闪蒸罐

1

 

总计

16

 

 

 

2.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现场。

2.3交货时间: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2.3技术要求: 见MR询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4质保期要求:质量保修期自最终用户投产之日起24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能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并入库后的36个月,以先到为准。

2.5返资时间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

2.6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一级准入产品包含物资品名或种类为中低压容器(A29040201)的制造商,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准入产品状态须为“正常”。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云梦泽平台9位编码:A29040201为准,须同时满足)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云梦泽平台核实结果为准。(本项目不做资格预审,投标人须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本编码的供应商状态,如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其中许可子项目包括:压力容器制造(A1级)。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采用S31603的复合板,直径≥3500mm压力容器的制造业绩,并提供1台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设计压力≥10Mpa,直径≥2500mm压力容器的制造业绩,并提供1台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两条须同时具备。)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数量、产品材质(S31603的复合板)、直径、设计压力、合同签订日期、签约双方签字盖章页、最终用户名称。(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业绩明细表》。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同类型设备设备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8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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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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