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菜品配送服务(CQS26C0005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0052 采购执行编号:CQS26C00052
项目名称: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菜品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菜品配送服务 | 100% | 1 | 项 | 1.中标人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和水产类供货时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2.肉类和水产类: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配送的鲜肉和水产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供货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等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0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是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是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23日 至 2026年1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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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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