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子石化2026年专用汽车宿营车(招标编号:NWZ260213-2603-11225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营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扬子石化2026年专用汽车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宿营车 | 1.000 | 辆 |
| 2 | 前突车 | 1.000 | 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近期(2023年 6月-2025年12月)专用车辆(一辆尺寸≥11800×2500×3900和一辆尺寸≥10000×2500×3900)的销售业绩【附能够证明物资销售的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及合同内物资销售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和与销售车辆对应的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单项物资投标价如低于其它投标人平均投标价的50%需启动复核程序,如复核发现投标人恶意报价立即否决。 (2)投标人须书面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中标后标的物车辆为投标企业自主生产,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委外生产,中标后生产制造过程中招标人可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委外生产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标的。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无法兑现投标承诺、标书造假或供货出现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提出索赔,索赔涵盖标的物金额、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导致的招标方预期利益损失(不超过合理预见范围)及招标方重新开展商务(包含同标段其他中标人供货和重新招标)产生的成本增加、交货延误等费用。 (4)1.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符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予以否决;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该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24日9时0分 至 2026年1月30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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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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