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6001004(CGQ)
项目名称:《长武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长武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后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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