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租赁公开选取社会汽车租赁公司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5日
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郴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租赁公开选取社会汽车租赁公司框架协议进行公开采购征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租赁公开选取社会汽车租赁公司框架协议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5]0293号
3、采购代理编号:ZHLX2025-FW-049
4、采购项目预算:20000000.00元(此金额为估算价,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质量优先法 □价格优先法
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方式 □二次竞价方式 □顺序轮候方式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框架协议期限:一年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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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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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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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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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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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租赁公开选取社会汽车租赁公司(7座及以下小轿车、商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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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选定方式:当合格供应商≥4家时,将确定得分前3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按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按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第二阶段以直接选定方式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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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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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租赁公开选取社会汽车租赁公司(7座以上中巴车、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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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选定方式:当合格供应商≥3家时,将确定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按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按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第二阶段以直接选定方式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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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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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包2: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
4、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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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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