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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石化2026年大检修常规仪表阀门检修项目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2026年大检修常规仪表阀门检修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2026年大检修常规仪表阀门检修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建设资金来自 维修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确保大检修期间控制阀维修质量和维修工期,通过其他炼化企业控制阀维修经验调研,同时结合各运行部提报的控制阀维修数量和技术要求,本次阀门维修范围: 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公用工程部,油品部国产阀门,维修数量约280台。现阀门数量为预估量,甲方依据维修进度、质量管控需求及实际检修情况,可以调整本次维修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按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本项目最高结算价格为180万元(含13%增值税)。

2.2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2026年停工大检修工期,开工日期以呼石化公司各装置停工检修开始时间为准。阀门净维修工期(从送修交接至返修交接,包含往返运输时间)为20天。

2.3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维修后阀门按《GB/T4213气动调节阀》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标准逐台进行检验至合格,达到新阀门出厂的技术指标。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质保期

质保期1年。

2.6结算方式

结算时按照实际维修阀门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维修完全部阀门或者结算到暂估价时合同终止。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方须具有调节阀检维修资质,具有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报告包含有E4-1(PN≥6.3Mpa控制阀维修)类别,或承诺合同签订之前取得相应资质,如合同签订前无法取得相应资质,则取消中标资格。

3.2.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A1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一个仪表控制阀数量不少于200台(单份合同)的检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检修范围页(必须能有效证明所检修的阀门类型)、合同签署页)、发票扫描件,以及成功完成该合同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的该合同的竣工验收单或业主开具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需要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文件,变更前后的维修业绩视为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

3.4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4.1投标方投入本次大修的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所有维修人员应为投标方正式员工或合同制员工(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短期临时用工不允许参与现场检修(审核后将不给办理出入证),这一点投标方务必重视。(须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印章需清晰可辨认)。投标方项目部需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一名安全技术员、一名现场测绘人员,以满足现场检修的需要(包含在大修人员中)。

3.4.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5 年以上,在项目施工阶段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公司证明工作经验和没有在实施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安全技术员: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3现场测绘人员:图纸绘制工程师应取得机械工程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需提供工程师资格证书。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3 年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7

投标人2022 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机械设备要求

工机具要求满足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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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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