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6-017
项目名称: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佑所村、岗上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7,632.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佑所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6,910.0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6,910.0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佑所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6,910.0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底完工
合同包2(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岗上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722.7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0,722.7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岗上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0,722.7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底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佑所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岗上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武功县苏坊镇佑所村“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企业书面承诺);
(5)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 )”可查询,附查询截图,截图应包括网站中“外省进陕施工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进陕人员信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9)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10)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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